释义 |
法律分析: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如下: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的最后6个月; 2、法律原因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原因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等,时效中止的法定原因是当事人主观意志无法控制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法定原因中断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法定原因发生后重新计算,实际上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暂停中止期间的计算,法定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