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1.拆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标准和地点; 2.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以及差价支付方式、期限; 3.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等。 一、广州黄浦区动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二、商品房变危房怎么办? 商品房变危房进行拆迁或者危房改造,由各地的拆迁补偿或者改造是要经过协商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 1、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规定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2、实行产权调换的,双方还应当就房屋位置、房屋面积、差价结算、原房屋承租人安置等订立协议。 三、共有房屋产权拆迁时需要共有人签字吗? 共有房屋产权拆迁需要共有人签字,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进行处分,对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除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根据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换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充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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