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江苏起诉离婚要多久 |
释义 | 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江苏第一次起诉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官都不会判决离婚,6个月后当事人可以第二次起诉,此时对于第二次起诉,如果当事人坚持表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那么人民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第一次起诉加第二次起诉的时间,快是3个月,慢是1年左右。 一、在一起离婚诉讼中被告提出不同意离婚 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起诉方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但如果起诉方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您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二、家暴没有证据如何离婚 如果当事人遭遇家暴却没有证据,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只是没有证据法官可能不会判决夫妻离婚,这种情况下,起诉方可以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行起诉,第二次起诉没有特殊情况法院往往都会判决离婚的。遭遇家暴的,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1、注意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三、分居三年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 一般来说,离婚案中,起诉离婚一方需要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原告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被告方又坚持不离婚,一般一审是不会判离的,如果被告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那么一审判离的可能性会更小。但如果原告方坚持离婚,他在一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依然可以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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