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报登记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二、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申领居住证 (一)自己购房 1、已取得房产证:本人的房产证、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2、未取得房产证: 1)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房屋信息记录》 2)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无契税完税证明的,可以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不动产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二)居住证在亲属家中:(房主的父母、配偶、子女) 房主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本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法院判决书、裁决书;在民政局签订的收养协议;公证书;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能够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三)租房 房主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本人的身份证、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凭证在街道办事处办理。(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单位房子 单位提供房产证、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劳动合同、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在校学生 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学籍证明、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在线学籍查询证明、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成都居住证申报登记和办理材料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