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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交社保辞职怎么拿经济补偿
释义
    不交社保辞职拿经济补偿的具体赔偿如下: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计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2、如果因为单位不缴纳社保而无法正常享受社保待遇的,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相关损失。
    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依法不用提前通知的,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离职证明、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等手续;
    5、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结清用人单位的债务。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公司与员工已经协商达成一致;
    2、员工提前三十日向公司发出书面的辞职报告;
    3、员工有严重违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公司依法辞退员工;
    4、或者员工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约等。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从而终止原先建立的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要经过协商、通知和补偿等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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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3: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