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所需材料清单 |
释义 | 离婚预约所需材料:协议离婚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至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需携带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对方居住证或户籍证明至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离婚预约需要的材料有: 1、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和离婚协议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2、如果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携带起诉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居住证或者户籍证明向对方经常居住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离婚手续所需材料一览 离婚手续所需材料一览是指在进行离婚程序时,需要准备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清单。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地区的规定,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离婚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车辆证件、收入证明、银行账户证明、财产证明、债务证明、子女抚养协议等。提前准备好这些材料,可以帮助您顺利进行离婚手续,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麻烦。建议在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要求和程序,以确保您的离婚手续顺利进行。 结语 离婚手续所需材料一览,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根据法律要求,协议离婚需携带相关证件到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需向法院提供起诉书和对方证明文件。提前咨询律师可确保离婚手续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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