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国企招待的禁止行为: 1、严禁随意接待。 2、严禁超标准接待。 3、严禁上高档菜肴和酒水。 二、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 三、招待的管理 (1)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其他内容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2)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法律依据: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