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临牌到期不可以续期,可以再去申请,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机动车后尚未登记,可以申请三次临时号牌,每次不超过十五日,但已领取的临时号牌不可以延期使用。临时牌照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车牌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临时车牌的有效期一般不会超过三十天。临时车牌有4种: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试验用临时号牌、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