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身份证丢了,是可以在本地补办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注:这条是受理点要做的事,跟个人无关)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5、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关于收费标准:1、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2、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3、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拓展资料: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核签发。受理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