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要约的失效的形式有哪几种
释义
    (1)拒绝要约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一、要约在哪些情形下不能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二、要约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1、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在承诺期限届满前不能随意撤销要约;
    2、受要约人承诺后,双方都受到该要约内容的限制。
    四、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主要是: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也不是法律行为,它只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的意思表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18: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