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如何界定个人财产 |
释义 | 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确定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方式,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约定归各自所有,则对外债务由约定一方承担。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拓展延伸 婚内财产界定: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差异 婚内财产的界定涉及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异。根据法律规定,婚内财产通常包括婚姻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例如房产、车辆、存款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界定婚内财产并不总是简单明了的。因为在婚姻中,双方可能存在财产的分割、转移或隐藏等行为,这导致了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差异。此外,法律对于婚内财产的具体界定标准也可能存在不足或模糊之处,需要通过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进行补充和明确。因此,面对婚内财产界定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实际操作和司法解释,以确保公平公正的财产分配。 结语 《民法典》对夫妻财产的界定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婚前财产、因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财产等。夫妻可以通过书面约定来规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方式,并且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婚内财产的界定可能存在一些困难和争议。因此,我们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实际情况和司法解释,以确保婚内财产的公平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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