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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探视权能行吗
释义
    强制执行探视权是可行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一、离婚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一方不执行离婚判决书的处理方式:我国法律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如果离婚判决书下来,对方拒不执行,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一审判决书送达原被告双方后15日内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就可以申请一审的人民法院进行执行。第二审因为是终审,所以自判决宣判之日起就可以执行。
    二、不给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不给抚养费可以看孩子,抚养费与探视权并不互为条件,不支付抚养费也有权利去探视孩子,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以孩子名义申请抚养费的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根据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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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