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探视权强制执行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视权; 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教育,使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视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探视权; 3、通过对被执行人适用强制措施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探视权; 4、探视权强制执行案件因申请执行人行使变更监护人诉讼权利而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变更监护人的判决生效,得以终结执行。 一、经济纠纷法院一般怎么判 有经济纠纷的,需要当事人先向法院起诉,法院通过审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明确,即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判决后,义务人应当主动履行义务,如果义务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权利人应当在2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超过期限再申请的,法院不再予以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法定的执行措施。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予以公开曝光。 二、探视权是否包括接走孩子 探视权是否包括接走孩子依据双方协商来确定。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行使探视权,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协助未抚养子女行使探视权。关于探视权的时间、次数和能否接孩子,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探视权行使的具体内容。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作出判决。由此可见,探视权的行使是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双方同意接孩子,行使探视权的一方当然可以接孩子。如果一方不同意接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