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纠纷开庭原告怎么陈述 -债务纠纷 |
释义 | 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案件开庭后,原告应陈述自身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列举相关证据。原告陈述事实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阐述理由要以事实为依据,列举证据要规范且符合法律规定。之后原告会与法院和被告就证据进行调查和辩论。此外,原告也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或者经法庭许可,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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