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检疫人员过失,侵害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正常活动和国家利益,严重失职,不检疫或出证延误错误,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法律分析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利益; 4、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严重失职,对应检疫的检疫物不进行检疫,或者延误或错误出证,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