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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变更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释义
    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在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分析
    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要求与程序
    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要求与程序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在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时,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和执行的步骤。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变更内容应明确具体,包括变更的条款、条件、期限等。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包括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署书面变更协议、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等。在变更过程中,双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要求与程序的遵守,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后的合同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根据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合同。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要求与程序包括书面形式、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协议、备案等。遵守法律要求与程序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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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1: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