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损失如何确定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1、要求损失的赔偿范围应当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承包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但是,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特殊性,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有关损失范围的确定,应当以补偿实际损失为主要原则进行质证。2、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