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针对不同年龄段的老人,民政部门优待政策有: 1、具有本区户籍且居住在本区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补贴标准:经评估后,确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补贴500元(每人每月可享受900分钟);确定为基本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补贴400元(每人每月可享受720分钟)。确定为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补贴125元(每人每月可享225分钟) 2、具有本区户籍且居住在本区的9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200元(每人每月可享受360分钟)。 3、具有本区户籍且居住在本区的低保、低保边缘的80周岁及以上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125元(每人每月可享受225分钟)。 综上所述,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是涵盖高龄老年人营养补贴和交通出行的政策。所以,老年综合津贴实行以后,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坐车这项政策也就取消了。自2016年6月25日起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停止使用时起,老年人就不可以免费乘车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优待老年人的办法,逐步提高优待水平。 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