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如下: (1)案件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险性及危害后果不大,因而不认为是犯罪的; (2)符合特赦令的范围从而免除刑罚的; (3)犯罪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 (4)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从而不具有立案条件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其他法律规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符合以上数条规定之一的,即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怎么区分 1、民事责任重在补偿性,而刑事责任重在惩罚性。民事责任的前提是有损害发生,而刑事责任不论伤害与否,均承担惩罚性责任; 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而刑事责任主要是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 3、构成的主观要件不同。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和对于民事责任的影响程度不同。由于刑事责任重在惩罚,因此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的影响非常大,而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但相较于刑事责任要轻得多,主要看它给他人带来的损害有多大,若造成的损害非常大,就要承担巨大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