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子婚后卖了一定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买房子,婚后卖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如果婚后再买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不需分割。如果登记在夫妻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但出资方可多分。 法律分析 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出售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婚后男方单独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其名下,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保留不予分割;第二种,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法院审理财产分割时,出资方应适当获得更多的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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