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撤销的方式有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遗嘱撤销的方法和遗嘱可以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吗的问题。遗嘱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重新立遗嘱的方式取消原来所立的遗嘱,或者用与遗嘱意思相反的行为撤回原来所立的遗嘱。遗嘱可以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是,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书遗嘱执行人一般是遗产管理人。 法律分析 一、遗嘱撤销的方法包括:遗嘱撤销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者可以通过重新立遗嘱的方式进行。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取消原来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可用另立新遗嘱的办法,或者用与遗嘱意思相反的行为撤回原来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可以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吗 遗嘱可以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是,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3.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自书遗嘱执行人一般是谁 自书遗嘱执行人一般是遗产管理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拓展延伸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自成立时生效,其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遗嘱不能具有人身利益,也不能具有溯及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遗嘱不得对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作出处分。 因此,遗嘱不能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的内容也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遗嘱的效力及于遗嘱人死亡时生存的继承人,遗嘱人死亡时没有继承人的,遗嘱从遗嘱人死亡时失效。 结语 遗嘱的撤销和变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重新立遗嘱的方式进行。遗嘱人可以通过立新遗嘱或与原遗嘱相反的行为撤回原遗嘱。遗嘱可以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书遗嘱的执行人一般是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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