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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报废车辆出交通事故要承担什么责任
释义
    报废车是指国家限定机动车车辆使用限制年龄,超过机动车限制年龄,车主必须到相关部门登记车辆报废记录,同时不能驾驶报废车上路等等,否则以处罚形式作为警告。驾驶报废车可能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对不特定主体的人身安全的侵害。
    如果报废车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需要怎样处理?
    首先是报废车不属于合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你只须赔偿对方人身方面的损失,而对报废车的损失如修理费等,有权拒绝赔偿。
    另外,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看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该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原因力的大小;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总体上讲,如果车主驾驶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因对方违反交通违章规则,造成事故伤亡,使用报废车车主可以向法院上诉,要求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一级标准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交通事故什么时候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虽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不仅仅只以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为依据,但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交通事故赔偿的数额,所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时候要慎重。一般交管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公文证据,有很大的说服力,但是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满,可以求助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在交通事故诉讼中通过其他证据减低其证明效力,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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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