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军人个人所有;而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根据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和年平均值计算所得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法律分析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拓展延伸 军人离婚中的财产分割: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保障 军人离婚中的财产分割涉及到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保障。在军人离婚过程中,由于其特殊的职业身份和工作特点,财产分割问题可能面临一些独特的挑战。为了保障军人的权益,需要考虑以下因素:首先,军人可能在执行任务期间无法直接参与财产管理,因此应考虑如何保护其财产免受滥用或侵害。其次,军人可能需要面对频繁调动和转移的情况,这可能对财产分割和分配产生影响。此外,军人可能享有一些特殊的福利待遇或补偿,这些也需要在财产分割中予以考虑。综上所述,为了保障军人离婚中的权益,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公正、合理的财产分割,并提供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保障措施。 结语 军人离婚中的财产分割涉及到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保障。为了保障军人的权益,需要考虑财产保护、调动影响和特殊福利。制定相应法律政策和程序,确保公正、合理的财产分割,并提供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