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的具体加重情节有哪些? |
释义 |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及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中的“致人重伤”包括肢体残废、毁容、器官损伤等,以及可能危及生命的并发症和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损伤。而“致人死亡”是指因被害人未能及时得到救治或其他原因导致死亡。未成年人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犯故意伤害罪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分析 一、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 (一)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情节认定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二)故意伤害罪的”致人死亡“情节认定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二、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判刑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结语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包括致人重伤和致人死亡。致人重伤指导致肢体残废、毁容、丧失器官功能或对人身健康造成重大伤害。致人死亡指因被害人未得到及时救治或其他原因导致死亡。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适用于14至18周岁的犯罪者,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考虑年龄因素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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