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撤回上诉后还能再上诉吗 |
释义 | 刑事诉讼中案件中,撤回上诉后在规定时间内还能再上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被告人的上诉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一、我能否替儿子提起刑事上诉 父母可以替孩子提起刑事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上诉人的含义是什么 上诉人是指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不服,在法定期间内,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人。 在我国,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享有上诉权,都可通过自己的上诉行为而成为上诉人。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 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即上述人员在刑事诉讼中都可以成为上诉人。 三、请问二审会不会加刑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