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撤诉具有以下法律后果: (1)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2)原告享有再次起诉权。即原告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因此,撤诉之后,原告还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但是要关注诉讼时效,以免因撤诉导致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了胜诉权。 同时要注意,撤诉的案子诉讼费虽然减半收费,但是全部由原告承担,无形中增加了诉讼成本。 一、撤诉案件程序费由谁承担 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或者上诉人承担。如果是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不过原告享有再次起诉权,即原告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受理。 二、民事诉讼撤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一)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二)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