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补委员候选人怎么产生 |
释义 | 增补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需要先由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的方法;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也可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出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建议名单供全体党员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 《选举法》第五十七条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对补选产生的代表,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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