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不供口罩能不上班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不供口罩职工也不能以此为由不上班,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但对一般企业而言,口罩并不是单位必须要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某些地方规定,办公室也可以不戴口罩。广东省疾控中心的口罩使用指南中也提到,通风良好的办公室不需要佩戴口罩。正常工作时,如果没有口罩,可以佩戴遮掩口鼻的物品,勤洗勤换。所以,员工不能以单位不提供口罩为由拒绝上班! 一、疫情期间被隔离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3、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4、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口罩肯定要首先提供给一线的医务工作者的,所以也并不是只有员工买不到口罩,很多用人单位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买到口罩的。总之,国家有关部门没有规定,只要企业复工就必须要给指各位职工配发口罩,所以职工自己要做好疫情防控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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