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企业能否成立分公司 |
释义 | 个人独资企业能设立分支机构,但不能设立分公司。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需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涉及需要审批的业务还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分析 一、个人独资企业是否能设立分公司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不能设立分公司的,但是是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五章分支机构登记 1.第二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第二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1.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2.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设立分公司,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相应的文件,如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等。如果分支机构从事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还需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投资人为自然人、具备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从业人员等。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向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请知悉以上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企业必须完成指令性计划。(2009年8月27日删除) 企业必须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十三条 乡镇企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形式设立,投资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建立经营管理制度,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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