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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1、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2、办理前置审批项目。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例如,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食品业务的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运输业务的需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一般来说,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3、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4、刻章。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税务登记证。无论独立核算分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都需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一、公司分立需要什么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2份);
    3、总公司股东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非本市户口人)需计生证原件、相片(共8张,5张大一寸,3张小一寸);
    5、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全体股东签名);
    6、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2份);
    7、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份);
    8、总公司地税、国税副本复印件(2份);
    9、填写申请表(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10、证明书(用于办理分公司代码证);
    1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公司分立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χ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chi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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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