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节金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调节金是“中人”基本养老金中可能出现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用过渡性养老金或个人帐户放大方式仍解决不了新老待遇水平之间的有机衔接时,需要在“中人”的基本养老金结构中另外增加一块养老金。这一块养老金就称为“调节金”。 在2006年到2015年之间退休人员,被称为“中人”,2005年进行了养老金制度改革。对统一制度之前已实施“统帐结合”改革方案的地区而言,在统一制度后用设置调节金的方法可以较好地解决并轨后“中人”过渡的难题。因为对这部分地区来说,其实施的“统帐结合”方案大部分都有“社会性养老金”,其计发比例都为职工平均工资的25%左右。统一制度后,要求将“社会性养老金”改为“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由25%改为20%;此外,原高于11%个人帐户的部分也面临一个如何处置的问题。 由于这些“高出部分”不能马上取消,应逐年冲减。而“过渡性养老金”只是解决“中人”临界点之前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它解决不了统一制度后“中人”临界点之后的年限养老金的逐年冲减问题,因此必须用增设调节金的方法解决。 总之,不是每个省份在养老金计算中都会给退休人员额外的调节金的,具体政策以当地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财政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一般公共预算的超收收入,除用于冲减赤字外,应当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第五条 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资金,不作为结余。一般公共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仍未用完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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