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个人所欠债务越来越多的,债务人应当及时停止新的借款,防止债务的增加。债务人有剩余财产的,应当先用一部分剩余财产偿还债务,剩余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人应当积极工作,防止没有财产偿还所有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债务人应当积极应诉,配合人民法院的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