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要当兵不是必须要先去预备役,当兵前先去预备役其实是一些地方因为征兵名额有限而临时安排的。预备役是指国家平时以预备役军人为基础、现役军人为骨干组建起来的战时能够迅速转化为现役部队的武装组织。通常分为军种和兵种预备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是加强军队后备力量建设、保障战时迅速扩编军队的重要组织形式。预备役人员按地区编组,配有武器装备,对训练时间、训练内容、战时任务及隶属关系等都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四条 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