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东多收电费属于违法行为。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水、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或者过多的收取费用。承租人可以和房东协商要求其返还,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