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会不会收费
释义
    一般不需要,但也有例外情况,具体如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第十七条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1)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进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依照《办法》有关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依照《办法》有关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3、其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这里第三款所说的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项特别审判程序。对民事审判实行监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查院能够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是,行使审判监督职能的机关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提起审判监督的方式有: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3)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7: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