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先予执行是否需要诉讼立案 需要当事人先起诉,在起诉的同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未明确规定先予执行裁定书是否需要立执行案件,只在第一百零六、一百零七条文中规定了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和条件。先予执行的裁定是案件审理进程中的中间裁定,是审判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审判程序的一个环节,不能单独将这一措施拿出来另外立一个案。所以《民事诉讼法》将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规定在第一篇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这一章节中,而没有规定在第三编执行程序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