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只是大型货车是不能进长沙市区。 客货两用的“皮卡”车不再受限制,能正常在长沙城区通行。今日上午,长沙交警通报,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长沙道路现状及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交警部门重新调整了长沙市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轻型多用途货车即皮卡车,在长沙市城区道路通行不受货运车辆通行限制。 一、全天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的道路及路段: 万家丽路高架桥、湘府路高架桥(含隧道)、雨花大道高架桥劳动路至时代阳光大道路段(含隧道)、芙蓉大道中意路至融城路主线道路(含桥隧),湘江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福元路大桥,营盘路湘江隧道、南湖路湘江隧道、营盘路年嘉湖隧道、湘江路浏阳河隧道、麓景路隧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