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打人致其轻伤二级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及以上的行为,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双方可以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施暴人要求赔偿,主张误工费(根据受伤人因此而耽误的劳动时间计算)、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结算证明为准)、护理费(当地的护理收费水平而定)、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具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施暴人拒不赔偿的,由法院判决强制赔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