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盗窃立案后的撤案包括:情节轻微、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特赦免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等情形。盗窃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指动产,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六种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盗窃立案后的撤案如下: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盗窃罪的客体要件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指动产。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已经追究的案件应当撤销,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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