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对孕期员工请假问题,企业如何应对? |
释义 | 员工孕期频繁请假,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健康检查、患职业病或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病假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一、员工孕期期间频繁请假怎么办 1、孕期期间经常请假如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孕期期间频繁请假且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法律也明确规定了一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因此,用人单位在处理员工孕期频繁请假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判断,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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