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 |
释义 | 代持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1)代持股协议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2)代持股协议的行为人与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3)代持股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4)代持股协议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有关股权代持的协议是双方所有约定的基础,一旦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无效,那么代持行为基本上也会被认定不存在,除非实际投资人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代持关系。 那么代持股怎么退呢? 代持股退的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可以。 代持股东想要解除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 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的登记。 代持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会明确,可以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追偿。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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