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股权代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