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认定强奸罪应从构成要件上认定,包括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 不能认定为强奸罪的情形为幼女早熟,身材高大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发生性关系的;把通奸行为说成强奸的;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意志,但事后未告发,且后来女方多次自愿与男子发生性行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强奸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