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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法律所需材料清单
释义
    离婚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和生育子女或收养子女情况证明等证明材料。被告的身份证明除了身份证复印件,通常还需要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查询其常住人口信息等。如果双方有生育子女或合法收养子女情形,还应提交能够证明亲子关系存在的材料。在提交材料时,还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相关证明和凭证。
    法律分析
    离婚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明: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被告的身份证明除了身份证复印件,通常还需要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查询其常住人口信息等。
    2. 婚姻关系证明:一般提供结婚证的复印件即可。如果丢失了结婚证,双方应到相关的婚姻登记部门,要求出具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文件。对于事实婚姻的情况,应提交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据,如村委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3. 生育子女或收养子女情况证明:如果双方有生育子女或合法收养子女情形,还应提交能够证明亲子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以及证明存在养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
    以上是离婚诉讼中提交身份材料的一些情况。在提交材料时,还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相关证明和凭证。
    结语
    离婚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和生育子女或收养子女情况证明等证明材料。在提交材料时,还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相关证明和凭证。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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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2: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