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离婚上诉所需的资料和上诉程序。当事人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和证据资料。上诉状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递交,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分析 上诉离婚所需的资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相应的证据资料。上述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递交上诉状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拓展延伸 离婚上诉所需材料是什么? 离婚上诉是指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不服,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申请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离婚上诉所需材料包括: 1.判决书:当事人应当提交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的判决书副本。 2.上诉状:当事人应当提交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的上诉状副本。 3.证据:当事人应当提交与离婚案件有关的证据,如财产清单、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 4.判决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应当详细陈述自己在离婚案件中的事实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交上述材料,可以委托律师代为提交。律师需要提供律师事务所加盖印章的法律文书送达回证以及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等证明文件。 在离婚上诉过程中,当事人需要积极配合法院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当事人逾期未提交上诉状,或者在上诉期限内改变诉讼请求、承认对方当事人诉讼地位或者提出增加或者减少诉讼请求的,将视为其放弃上诉权。 结语 离婚上诉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当事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相应的证据资料。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状需递交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副本需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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