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会不会写在量刑建议书里面 |
释义 | 量刑建议书可以建议缓刑的,但是不一定法院会这样判。建议书是针对案件的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对使用的刑罚做出一个量刑的建议,有可能会写建议缓刑的。但是缓刑的适用对象包括三个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所以需要结合实际案件确定是否会有缓刑建议。 检察院有检察建议权,也有司法监督权,但司法审判权在法院,检察建议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参考依据,但不是决定依据,决定依据在法律,决定权在法院或审判合议庭。 检察院量刑书没有建议缓刑,法院认为适应于缓刑也会判缓刑的,如果检察院认为裁量刑期与刑罚方式不当可以行使审判监督权,但属于下一个法律程序了。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一、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理,缓刑,法院会怎么判? 检察院认为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向法院建议缓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1、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可以参考,但不一定完全依据这个量刑建议来判决。 2、在审判中法院是独立的,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3、如果法院听从检察院的“安排”,法院和检察院都成了控方,被告人的权益就无法保障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并说明理由,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幅度。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量刑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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