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工要交税吗? |
释义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临时工的工资是否满足按次计征或按月计征的标准。达到规定标准就必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没达到当然就不必缴纳了。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个人出租房屋交哪些税 房屋出租税分个人出租住房和个人出租非住房两种情况,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二、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人出租房子需要交多少税 个人房屋出租是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所取得的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按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出租人即纳税人在财产出租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即营业税、城建税等)和教育费附加,该纳税人凭其完税(缴税)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同时,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如果提供有效、准确凭证的准予扣除,但每次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三、租房发票税高怎么处理 将房屋出租属于盈利性行为,必须依法纳税,纳税标准如下: 1、如果出租的是个人的非住宅房屋: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5)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额征收。 2、如果是出租的个人住宅性房屋: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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