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护照加注办理前提是什么 |
释义 | 在申请重新办理普通护照时,申请人可以办理换发加注或补发加注,同时也会处理曾持照加注。如果申请人户口簿上曾经有过姓名变更,可以申请相应的曾用名加注。如果申请人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则可以申请相应的姓名加注。除了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外,申请人还可以另行申请曾持照加注。办理这些加注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法律分析 1. 在申请重新办理普通护照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会为申请人办理换发加注或补发加注,同时也会处理曾持照加注。 2. 如果申请人户口簿上曾经有过姓名变更,可以申请相应的曾用名加注。 3. 如果申请人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则可以申请相应的姓名加注。 4. 除了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外,申请人还可以另行申请曾持照加注。 二、办理基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第五条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护照法》的规定,护照加注是指在护照上附加其他信息或者附加其他国家的签证页等具有同等效力的页面的行为。而办理护照加注的条件则包括: 1. 申请人需要向护照签发机关提出加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申请人需要具有合法的护照。 3. 申请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申请人需要没有可能影响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违法犯罪记录。 综上所述,按照我国《护照法》的规定,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办理护照加注。如果申请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向护照签发机关提出加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护照签发机关将会加注相应的信息或附加其他国家的签证页等具有同等效力的页面。 结语 普通护照的加注办理需遵循相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相应的加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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