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遗产如何继承? |
释义 | 遗产房屋继承先进行遗产公证,再进行房产过户。继承的顺序: 1、顺序继承:法律规定,遗产要按照顺序来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为首先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2、遗嘱继承:遗产需要继承时,首先会考虑遗嘱,有遗嘱的情况下,由遗嘱上写的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就会按上面法律的继承顺序来进行继承。房产继承有它的特殊之处,要按照份额来进行划分。由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份额最大的一方得到房产,其他小份额的继承人得到现金。或者可以把房子卖掉变现,几位继承人由自己的份额取得相应的金额。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房产证; 2、土地证; 3、业主档案; 4、死亡证明; 5、所有子女户口及身份证。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公安部门开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申请人的身份证,同时需要提交复印件; 5、相关完税、免税证件; 6、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7、其他相关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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