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城镇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2023 |
释义 | 成都市城镇低保申请条件包括非农户口、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且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在职、下岗人员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材料包括书面申请书、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成员合影、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 法律分析 成都市城镇低保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申请人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成都低保申请所需要材料 (一)农村居民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城镇居民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 3、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5、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 6、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应提交其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相关证明; 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拓展延伸 根据《成都市低保办法》第三条,成都市低保申请条件包括户籍在我市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成都市低保标准的家庭,以及在我市实际生活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共同生活的父母与子女、配偶与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在申请低保时,申请人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财产证明和家庭状况说明等材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核。如果申请人家庭收入与财产符合低保条件,但不符合其他条件,例如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属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人员、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属于享受社会化养老待遇的人员等,也可以申请低保。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审核,将会被取消低保资格。同时,低保申请人家庭成员如果共同生活的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也会被取消低保资格。 结语 成都市城镇低保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点:申请人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或者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或者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成都低保申请所需要材料包括:农村居民需要提供书面申请书、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城镇居民需要提供户口簿、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应提交其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相关证明、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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